你被预付卡 “卡”过吗?镇江市检察院开展预付消费领域专项监督行动
“亲爱的顾客您好,我是爱莎(化名)美容美发的老板,我们计划于2024年8月起暂停营业对店面进行改装升级,10月1日重新开业。购买过本店预付卡的顾客,若有顾虑,可于8月前到店办理退款。”
2024年6月,爱莎美容美发店的会员们都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一般来说,店面关闭非常容易导致预付卡用户的恐慌,然而爱莎的会员们大多没选办理退款。预付卡里余额还有八百多的王女士觉得,老板能提前一个多月通知大家歇业的消息,说明这家店让人信服,“没必要去退钱。”如此良性的预付消费市场,得益于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开展的一次预付消费领域专项监督行动。
“618盛典!充1000送800,充2000送2000,充3000送3600……”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总是能听到诸如此类的吆喝声。大到全国连锁的大型商业中心,小到路边的馄饨店,这种利用优惠充值活动来吸引消费的人的营销模式,就是预付消费。
预付消费,即先付费后消费,消费者预先向发卡机构支付一定金额,在后续消费时可直接使用卡内余额进行支付。预付卡通常在商业零售、餐饮、美容美发、健身、洗车等服务行业大范围的应用,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和优惠,同时也能帮助商家稳定客源、提前回笼资金。
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范围内备案过的发卡企业就有7472家,累计发卡15亿张。可以说,这种消费模式已经渗透到我们正常的生活的每个方面。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预付消费推动经营者和消费的人之间实现互惠双赢,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2022年8月,赵女士在镇江市某美容美发店烫头时经不住店员的花式推销,一次性充值了3000元办卡。店员给她打包票:“我们这个卡,没有时效性,可以在全市各家连锁店使用,您买到就是赚到了!”
怎料,才过了没几个月,赵女士再去店里消费的时候,发现店里的服务人员都是老面孔,但从店面到装修都已经改头换面。赵女士找到了当时让他办卡的店员。店员称他们的老板换了,“姐您放心,原先您卡里的钱还在呢,只不过需要再充值500才能激活使用……”
赵女士不想再充值,要求商家退还卡上余额,却遭百般推诿直至被拉黑。赵女士又去了其他连锁店想使用预付卡上的余额,均被拒绝提供服务。
“卡里还有2000多,不给用还不给退,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坑人么!”赵女士打电话至消费者协会投诉时,气得声音发颤。
赵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据统计,2021年以来,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收到了1300余条预付消费领域的投诉,其中教育培训领域601条,美容美发领域197条,健身领域125条……
预付卡引发的纠纷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普遍的问题一是商家卷款跑路,二是办卡后服务质量下降,三是退卡退款难,四是存在霸王条款。
检察机关始终关注着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早在2022年4月25日,镇江市检察院就与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消费者协会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对消费的人权益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了常态化的协作机制。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在发现预付消费领域乱象后,及时将收到的1300余条关于预付卡的投诉信息,借由协作机制移送到了镇江市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解决消费者的困境。
“预付消费问题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行政监管存在一定空白,请公益诉讼部门做好预付消费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昌锋作出明确要求。2023年4月18日,该院成立了专案组,针对预付消费乱象的整治行动就此展开。
预付卡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1998年年底,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颁布了《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已于2007年11月废止)。这一办法确定了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合法性。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明白准确地提出商业预付卡概念,在会员卡的基础上实现了延续与扩展。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商务部于2012年9月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商务部《办法》),并在 2016年8月进行了修订。
2021年4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下简称《江苏省办法》)则进一步细化了预付卡的范围、发行和兑付规定,经营者和消费的人的权利义务,以及预付卡的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内容。
由此看来,预付消费并非一种新兴消费模式,它从雏形到普及历经了数十年,规范该领域的监管政策也相继出台,但为什么直至今日,预付消费市场仍然问题不断?
商务部《办法》规定了商务部门应负责全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但同时又限定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卡主体为企业法人。因此,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法人的发卡行为成为监管盲区,导致这类发卡主体成为预付消费投诉的高发区。
另外,相关管理办法均未对“向谁备案”“未备案后果”作出明确规定,导致众多开展预付卡活动的相关经营主体,很少主动去登记备案,随意发行大量超额预付卡。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办法》的附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中对监管范围作了说明,包括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大领域,每个领域也都做了详细列举分类。
但随着新业态不断涌现,很多行业无法纳入预付卡监管分类表的范围,比如养生类、电竞类等。
总的来说,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仍存在监管空白和模糊地带。同时监管职责往往会涉及多个部门,且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容易出现监管推诿和不到位的情况。
一些职能部门虽有监管义务和职能,但并未配备执法队伍,对于一些小型商家或个体经营者,难以进行全面、实时的监管。
“各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能理解,但消费者的事,不能不管。”承办检察官觉得检察机关应该能动履职,以“监督”促“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助力推动完善预付消费行业治理。
由于预付消费的监管主体涉及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民政、文旅、卫生健康、体育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监管主体不一的问题,办案组决定化繁为简,“逐个突破”。
突破点怎么选?办案组仔细研究了商务部《办法》及《江苏省办法》里的监管分类表,又对照1300多条投诉意见里涉及的领域,将目光锁定在了“美容美发”“洗浴服务”这两个行业上。“首先,这两个行业明确写在商务部《办法》的监管分类表里。同时,这两大行业也是预付消费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承办检察官说,监管职能没有争议,我们推进工作才能有的放矢。
2023年5月,以“美容美发”“洗浴”为突破口的办案组启动了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据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投诉,梳理出相关线条,联合丹阳、句容等基层检察院到辖区内39家美容美发店、洗浴中心等投诉多发商户开展调查。
“经营不善所以换老板了嘛,新老板肯定不想沿用以前的会员卡。所以让我们跟顾客说,再充500才能用卡……”
比如,按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但不少美容美发店实际销售的储值卡有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的多个储值档次。有的商户发行预付卡后从未办理备案手续,有的商户销售预付卡后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则以各种理由拒绝,甚至,个别洗浴中心通过手机App销售预付卡团购券,之后未开张就卷款跑路……
最终,办案组查明,9家个体工商户存在超限额发行预付卡、未办理备案手续、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办理退款等三大类预付消费违法问题18个。
2023年6月5日,镇江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预付卡监督查处职责,并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预付卡备案、风险提示、公告通知、退回款项等法定职责,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截至2023年8月,处置各类预付卡投诉200余件,问题个体工商户全部整改到位,全市11家预付卡发行企业全部完成登记备案。
在“回头看”时,检察官发现,整改过的“美容美发”“洗浴”店里都贴着简明清晰的“预付卡”相关管理规定;发行预付卡严格遵守不记名预付卡不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不超过3000元的金额限制并签订合同;如若停业或歇业,也会提前一个月短信通知客户,办理退款无任何障碍。
“美容美发”“洗浴”行业的预付消费问题算是解决了。那么剩下的行业领域又该如何规范治理呢?承办检察官说:“预付卡监管绝不是一个职能部门的单打独斗,需要多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为了让预付卡监管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检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镇江两级检察机关针对预付卡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善、职能部门执法能力机制不足等问题,与商务、市场监管、法院、公安等多部门开展了多次座谈磋商,从提升行政监管和强化司法联动两方面商讨解决路径。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推动和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镇江市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政府副秘书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抓,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17家单位参与的镇江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024年4月,在镇江市检察院的建议下,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推进修订单用途预付卡省级条例并建设省级统一预付卡监管平台。
“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完善政策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期待大数据平台早日建成,让预付消费市场更健康、规范、利民。”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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